在行动调查活动中,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内务部工作人员查明,一名33岁的瓦赫什区居民(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47条第2款对其提起刑事诉讼)于2026年1月8日从一名30岁的瓦赫什区居民处购买了一部价值1900索莫尼的iPhone 13手机,并用两张100美元的钞票支付了货款。
根据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博赫塔尔市地区分行的一份文件,涉事钞票经鉴定为假钞,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塔吉克斯坦内政部已就此事发布了通报。
已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81条第1款对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调查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