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加大了对猎杀雪豹行为的处罚力度。此类犯罪行为现在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包括巨额罚款和最高八年的监禁。
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的修正案,第232条¹已进行修订,现标题为:“猎杀、故意杀害以及非法获取、储存、转移或出售雪豹(中亚豹)”。此前,该条款的标题为“猎杀和故意杀害雪豹”。
更新后的版本规定,对这些违法行为处以1200至1800个计算单位的罚款或最高三年的监禁。此前,处罚包括800至1200个计算单位的罚款、最高两年的社区劳动或最高三年的监禁。
再次犯下这些行为,现在将处以 2,000 至 3,000 个计算指标的罚款(以前是 1,500 至 2,000 个),或处以 4 至 8 年监禁(以前是 3 至 5 年),并剥夺其担任某些职位或从事某些活动的权利,期限最长可达 5 年。
此外,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 236 条“违反特别保护的自然区域和对象制度”也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规定,特别大规模损害的门槛从 300 项计算指标提高到 500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