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过程中,内务部杜尚别市青少年犯罪预防局工作人员发现了向未成年人出售水烟和电子烟的案件。
尽管向未成年人出售任何烟草制品都是严格禁止的,但一些公民为了谋取物质利益,故意违反法律。
具体而言,经查明,公民舒克罗娜·拉赫马图洛耶娃、内马特·苏哈尔佐达和穆斯利希丁·拉希姆佐达明知故犯地向青少年出售水烟和电子烟。调查期间,警方从上述三人处查获并缴获了大量违禁产品。
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 463 条第 2 款,对违法者制定了行政处罚措施,并处以行政罚款。
杜尚别内务部呼吁所有公民加强对儿童的监管,防止他们接触有害物质,包括烟草制品和电子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