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大幅提高了离婚手续费。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于10月1日签署了对《国家收费法》的相应修正案和补充条款。
根据对《国家义务法》的修订,承认婚姻无效的国家义务金额如下:
- 如果申请由配偶之一提交,费用为 2 个计算指标,相当于 150 索莫尼(以前为 1 个指标,即 75 索莫尼);
- 夫妻共同向民事登记处提出申请,费用为 10 个计算指标 – 750 索莫尼(以前为 5 个计算指标,即 375 索莫尼);
- 如果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费用为 14 个计算指标——1,050 索莫尼(以前为 7 个计算指标,即 525 索莫尼)。
因此,塔吉克斯坦的离婚费用翻了一番。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离婚手续费也提高了。当时,该国议会以“国内离婚数量减少”为由,为这项措施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