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决定从5月14日起,将通过公路和铁路出口液化石油气、丙烷和丁烷的禁令延长六个月。
“出口禁令将于2025年5月14日到期。为此,为了确保国内市场液化石油气的供应,该部决定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通过公路和铁路出口液化石油气(欧亚经济联盟税号2711 12 970 0)、丙烷(欧亚经济联盟税号2711 12 940 0)和丁烷(欧亚经济联盟税号2711 13 970 0)的禁令延长六个月。”该部门报告称。
该命令由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长叶尔兰·阿肯热诺夫签署,并于2025年5月14日生效。
例外情况包括:根据总统批准的生产分成协议或矿产使用合同进行生产的矿产用户出口;以及根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条约,使用在卡拉恰甘纳克油田开采的哈萨克斯坦原材料生产(加工)的商品出口。此外,始发地和目的地均在哈萨克斯坦境外的过境货物也属于例外情况。
自 2017 年以来,哈萨克斯坦一直禁止通过公路出口液化石油气,以防止廉价燃料非法出口到国外,这些燃料原本是为国内市场供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