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上半年的统计结果,塔吉克斯坦已偿还4.49亿索莫尼的损失赔偿金,其中包括往年刑事案件的赔偿金、拖欠的税款和行政罚款。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家财政控制和反腐败署署长苏莱曼·赛义德·苏尔顿佐达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这一消息。
据他称,在偿还的资金总额中,3.495亿索莫尼直接进入国家预算, 8710万索莫尼返还给国有企业、组织和机构, 1240万索莫尼返还给非政府组织和公民。


该机构指出,损害赔偿是调查腐败和经济犯罪、进行财务审计、征收欠税以及执行刑事案件判决等工作的结果。
正如苏尔顿佐达所强调的那样,为国家挽回损失和保护公共财政的工作仍在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