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腾格里旅游网报道,一名儿童在飞往阿拉木图的航班上不幸身亡。法院认定E航空公司和机场对这起悲剧负有责任。
原告称,飞机抵达阿拉木图后,机场工作人员为他重病昏迷、无法坐立的孩子提供了一辆轮椅。但该轮椅不符合医疗要求。
一辆载着医生和一位家长的私人救护车被拒绝进入机场。最终,他被用升降机从飞机运送到航站楼——这种车辆是为行动不便的乘客设计的,但并不适合重症患者。
根据神经外科医生的报告,当时这名儿童卧床不起,无法独立行动,护照检查本应在医疗中心进行。然而,他却被带走走去了常规路线——包括边境检查和拍照。
法院认定,航空公司明知该儿童的病情,却未通知机场需要救护车。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该儿童未能得到必要的救治。
报告指出:“在边境检查期间,一名患有角膜炎的儿童被强行摘下眼罩拍照。第二天,这名儿童因双侧气胸入院治疗,并于二月份去世。”
气胸是指空气进入胸膜腔(肺和胸壁之间的空间)的一种疾病。这会导致肺部分或完全塌陷,从而停止呼吸。
该诉讼请求部分成立,E航空公司获赔500万坚戈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判决尚未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的判决并未明确指出机场和航空公司的全称,仅标注为“E航空公司”和“国际机场”。
此前,法院曾支持一起针对另一家哈萨克斯坦航空公司的诉讼。12岁的泽蕾来自乌拉尔斯克,她和姐姐以及一位同伴从美国返回。她们原计划在阿斯塔纳转机,搭乘FlyArystan航空公司的航班前往乌拉尔斯克。由于超售,泽蕾未能办理登机手续。同伴以为泽蕾已经登机,便自行登机。泽蕾被独自留在机场,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家。
法院认定航空公司有过错。泽尔获赔500万坚戈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超过25万坚戈的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