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新的交通运输税税率于2025年5月18日生效。相应的修正案由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议会下院于2025年4月2日通过决议,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360条作出,并于今年4月15日获得批准。根据新版《税法》,更新后的税率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车辆,并在强制性国家技术检验期间执行。以上信息来自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新闻处。
税率按目标值的百分比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目标值为75索莫尼。每马力发动机的税率为:
摩托车和踏板车 – 2.5%(1.88 索莫尼),
乘用车:
最高可达 250 马力 – 12% (9 索莫尼)
从 250 马力到 350 马力 – 15% (11.25 索莫尼)
超过 350 马力 – 20%(15 索莫尼),
40吨以下公共汽车和卡车 – 15%(11.25索莫尼),
40吨以上卡车 – 20%(15索莫尼),
非农业用途的建筑设备和拖拉机 – 4%(3索莫尼),
雪地摩托车和雪地摩托 – 3.8% (2.85 索莫尼)
机车 – 2%(1.5索莫尼),
对于喷气式发动机飞机——每1公斤推力增加15%(11.25索莫尼)。
特别强调的是,电动汽车适用乘用车税率的50%优惠税率。因此,例如,电动汽车的税率将是每千瓦功率4.5索莫尼,而不是每马力9索莫尼。
塔吉克斯坦交通部提醒,运输税为强制性年度缴纳,逾期未缴纳将受到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