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Fergana.ru 报道,2025 年 12 月 10 日,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法院裁定,通过宪法修正案恢复死刑是不可接受的,理由是这与宪法和该国的国际义务相抵触。
根据宪法法院发布的新闻稿,该法院审查了萨德尔·扎帕罗夫总统行政部门就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的上诉。该修正案草案拟对强奸儿童和涉及强奸的谋杀行为判处死刑。在分析这些修正案时,宪法法院考虑了拟议条款与《基本法》整体体系的一致性,并考虑到了这些条款对以基本人权和自由以及国家民主性质为核心的宪法秩序基础的影响。
经审查,法院认定恢复死刑与宪法相悖。判决强调,人权和自由作为最高价值载入宪法。法院强调了不倒退原则,认为保障措施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体现了对个人及其尊严的优先考虑。具体而言,禁止死刑和承认生命权不仅具有规范性意义,也具有价值意义。
宪法法院还注意到国际法层面。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规定,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范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法院援引《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强调一国不得以国内法为由拒绝遵守国际协定,且只有严格按照协定条款,才能终止条约。
基于对宪法和国际法律规范的分析,法院裁定,通过宪法修正案恢复死刑是不可接受的,也是法律上不可能的。因此,修改宪法的草案不能提交全民公投,所有推进该草案的程序均在宪法法院裁决生效后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