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塔吉克斯坦交通部消息,该国计划对所有类型的进口电池征收回收费。
根据12月3日在国民议会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其他强制性预算支付的法律》的修正案和补充规定,企业家在向该国进口电池和电动电池时将被要求支付回收费。
款项将在海关清关时一次性收取,所得资金将进入共和国预算。
付款金额取决于电池的重量:
— 0.5 至 10 公斤的电池 — 37.5 索莫尼(0.5 为计算指标);
— 电池重量从 10.1 公斤到 30 公斤不等 — 75 索莫尼(1 个计量单位用于计算);
— 超过 30 公斤的电池 — 每公斤 2.6 索莫尼(占某项指标的 3.5%)。
对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共和国的环境安全,保护公民的健康,并防止因电池磨损和使用而产生的有害废物造成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