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和教育未成年人是每位父母最重要、最首要的责任之一。然而,据内务部杜尚别分局报告,在某些情况下,父母未能妥善履行这一责任,导致未成年人被迫从事包括流浪和乞讨在内的非法活动。
在例行检查中,绍赫曼苏尔区第一内务局少年事务部门的官员多次将 12 岁的杜尚别居民 P. F. 因游荡罪带到警察局。
调查结果显示,这名未成年少女的母亲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表现出不负责任的态度,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
基于此,相关文件被提交给她。肖赫曼苏尔地区法院依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家庭法》第73条作出裁决,该条款规定,在不剥夺父母权利的情况下,可以带走子女。
这名未成年人被安置在一所特殊的共和制机构中接受教育和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