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组织执行委员会新闻处报道,2026年4月27日,专家组在独联体总部举行会议,批准独联体国家元首理事会关于修订独联体成员国总检察长协调委员会条例的决议草案。
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的代表以及总检察长协调委员会秘书处和独联体执行委员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考虑到执行委员会的编辑意见和建议,会议参与者对文件草案进行了审阅和修订。经讨论,专家认为草案已获得批准。该文件计划按照既定程序提交独联体国家元首理事会审议。
检察长协调委员会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7 日。根据独联体国家元首理事会 2000 年 1 月 25 日的决定,该委员会被授予独联体政府间机构的地位。
该委员会成员包括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总检察长,他们享有同等权利。
协调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协调和巩固独联体成员国检察官办公室在以下领域的努力、协调行动和扩大合作: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加强法律和秩序、打击犯罪、制定协调国家立法的建议以及参与独联体法律框架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