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杜尚别内务部消息,一名未成年少女因父母未能尽到抚养和教育责任,被送往国立普通教育机构“第一寄宿学校”。
据该机构称,菲尔达夫西区第一青少年犯罪预防部门的官员在采取预防措施期间认定,该未成年人的父母在抚养、教育和妥善监管孩子方面表现出不负责任的行为。
发现违规行为后,准备了针对这对父母的必要材料,并送交菲尔达夫西地区法院,以便依法进行审理和处理。
经审理,法院适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家庭法》第 73 条的规定,决定将未成年人送入寄宿学校。
据杜尚别内务部称,该未成年人目前正在接受教育和抚养,并受到该机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持续监督。
该机构还呼吁公民,特别是家长,对子女的养育和教育采取负责任的态度,支持他们的教育、职业发展和道德标准的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