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未成年人和青少年发生包括流氓行为在内的违法犯罪事件,杜尚别市菲尔达夫西区第30综合学校举行了一次流动法庭听证会。杜尚别市内务局发布了这一消息。
在流动法庭听证会上,共审理了46起行政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均由菲尔达夫西区第一内务局少年事务处官员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90条提起诉讼。听证会后,对违法者处以了行政处罚。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90条规定,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若未履行抚养、抚养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应承担行政责任。具体而言,未提供普通中等教育以及逃避照料未成年人的行为,可处以警告或行政罚款。






